1、定金合同的成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,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这意味着,仅仅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,而未实际交付定金,定金合同并不生效。法规1
2、定金数额的限制:同样依据第五百八十六条,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,将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3、定金罚则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,若债务人履行了债务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